首页 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2008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国务院决定,在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基础上,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同… 一、 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二、 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 三、 强化省级统筹,确保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落到实处 四、 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城市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