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2008年) 四、 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城市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 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2008年) 国务院 四、 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城市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 国务院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