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9年4月) 三、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9年4月) 三、 三、 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第十八条中的“卫生部”修改为“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删去第十二条第三项。 引用法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