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9年4月) 二、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9年4月) 二、 二、 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修改为:“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引用法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