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22年) 九、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22年) 九、 九、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中的“撤销其报关注册登记”修改为“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第三十一条 八、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