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4年) 六、

六、 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促进居住社区的民族团结。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旧城有机更新,提高群众的居住和生活质量,创建宜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