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上海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2018年) 2.

2. 改革医师执业注册。对在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执业的临床执业医师实行双执业或多执业范围注册,在三级医院积极探索专科医师注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