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5年) 三、 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5年) 三、 三、 将填妥之申请登记表,连同像片、略图、名册等送公安局或分局,经核准发给许可证后,须另向该管工商机关申请,领得营业执照后始准营业。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附件1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41项取消非机构印章刻制单位审批。 二、 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