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5年)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港口理货业务经营许可证。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港口理货业务经营许可证。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改为后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