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征兵工作条例》的决定(2001年) 二十六、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征兵工作条例》的决定(2001年) 二十六、 二十六、 第四十二条改为第四十六条,修改为:“为武警部队征集新兵所需经费,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五、 目录 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