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水路集装箱港口收费办法(2000年) 第五条

第五条 集装箱在港口的装卸作业,按“内贸集装箱装卸包干费率表”(表3〔略〕)的规定,向作业委托方计收集装箱装卸包干费。

集装箱装卸包干作业包括:

卸船重箱:将重箱的一般加固拆除,从船上卸到堆场,分类堆存,从堆场装上货方卡车或送往港方本码头(即本装卸公司的码头)集装箱货运站(仓库),然后将空箱从货方卡车卸到堆场或从港方本码头集装箱货运站(仓库)送回堆场;

装船重箱:将堆场上空箱装上货方卡车或送往港方本码头集装箱货运站(仓库),将重箱从货方卡车卸到堆场或从港方本码头集装箱货运站(仓库)送回堆场,分类堆存,装船并进行一般加固;

卸船空箱:将空箱的一般加固拆除,从船上卸到堆场,分类堆存;

装船空箱:将堆场上空箱装到船上,并进行一般加固;

箱体检验、重箱过磅及编制有关单证。

装卸包干费各港可在规定费率上下20%的幅度内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