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2000年) 第九条

第九条 航次租船运输形式下的运输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出租人和承租人名称;

货物名称、件数、重量、体积(长、宽、高);

运输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船名;

载货重量、载货容积及其他船舶资料;

起运港和到达港;

货物交接的地点和时间;

受载期限;

运到期限;

装、卸货期限及其计算办法;

滞期费率和速遣费率;

包装方式;

识别标志;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