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2000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班轮运输形式下的运输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货物名称、件数、重量、体积(长、宽、高);
运输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船名、航次;
起运港(站、点)(以下简称起运港)、中转港(站、点)(以下简称中转港)和到达港(站、点)(以下简称到达港);
货物交接的地点和时间;
装船日期;
运到期限;
包装方式;
识别标志;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货物名称、件数、重量、体积(长、宽、高);
运输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船名、航次;
起运港(站、点)(以下简称起运港)、中转港(站、点)(以下简称中转港)和到达港(站、点)(以下简称到达港);
货物交接的地点和时间;
装船日期;
运到期限;
包装方式;
识别标志;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