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2017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2017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所占比例大于50%。 本规定所称相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所占比例不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投资主体,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企业实际支配。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