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四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2014年11月17日发布的《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关于印发〈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186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三条 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