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2014年11月17日发布的《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关于印发〈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18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