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六章 贷后管理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三十一条 第六章 贷后管理 第三十一条 项目实际投资超过原定投资金额,贷款人经重新风险评价和审批决定追加贷款的,应要求项目发起人配套追加不低于项目资本金比例的投资和相应担保。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