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六章 贷后管理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贷后管理 第三十二条 贷款人应对抵(质)押物的价值和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建立贷后动态监测和重估制度。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