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五章 发放与支付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发放与支付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贷款人应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