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2025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2025年) 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