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技术审查可以采用现场会议、视频会议或者函审等形式。涉及国计民生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业标准,应当采用会议形式审查。技术审查内容包括:

标准技术内容的必要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

关键技术指标的来源和依据;

其他需要技术审查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