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2020年) 第十一条 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2020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报告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连卷袋使用情况和塑料废弃物回收情况。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