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2020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报告其自营业务产生的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含编织袋)使用情况和塑料废弃物回收情况,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减少、替代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宣传引导。
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对平台内经营者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按报告期开展总体评估,并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总体评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平台企业制定的减少、替代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的平台规则,采取的相关治理措施,开展的宣传推广活动,对平台内经营者使用、回收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调查情况,取得的减量成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