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六)

(六) 将第十三条修改为:“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场所的属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不适用本办法。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场所进口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的,除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外,仍应当领取自动进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