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一、 对《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予以修改。 (十三) 将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的“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修改为“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并上缴中央国库”,将第四十三条中的“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修改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收取中标保证金和中标金的有关事务可委托委托服务单位办理,按规定上缴中央国库。” 一、 对《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予以修改。 (十三) 将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的“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修改为“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并上缴中央国库”,将第四十三条中的“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修改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收取中标保证金和中标金的有关事务可委托委托服务单位办理,按规定上缴中央国库。” 将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中的“招标办公室”修改为“委托服务单位”。 (十三)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