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收取中标保证金和中标金的有关事务可委托委托服务单位办理,按规定上缴中央国库。”

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收取中标保证金和中标金的有关事务可委托委托服务单位办理,按规定上缴中央国库。”

将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中的“招标办公室”修改为“委托服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