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十四)

(十四) 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在收到企业交纳的中标金后,招标委员会向企业发放用于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简称为出口许可证)的出口商品配额招标中标证明文件(以下简称中标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