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务部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 三、 商务部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 三、 三、 将第二、三、五、九、十三、十四、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六、四十二及四十三条中的“外经贸部”统一修改为“商务部”。 《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后,重新发布。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