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2年) 第二章 管辖 第九条 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2年) 第九条 第二章 管辖 第九条 2个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