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2023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金融资产归为损失类:

本金、利息或收益逾期超过360天;

债务人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且预期信用损失占其账面余额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