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2023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金融资产至少归为次级类:
本金、利息或收益逾期超过90天;
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
债务人或金融资产的外部评级大幅下调,导致债务人的履约能力显著下降;
同一非零售债务人在所有银行的债务中,逾期超过90天的债务已经超过20%。
本金、利息或收益逾期超过90天;
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
债务人或金融资产的外部评级大幅下调,导致债务人的履约能力显著下降;
同一非零售债务人在所有银行的债务中,逾期超过90天的债务已经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