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2009年)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商业银行进行投产前全面验证时,应对建模样本数据进行审查。
验证样本数据完整性时,应重点评估样本数目、观察期、满足建立评级模型基本要求的情况,分析样本数据的选取数量、选取时间段和采集频率对风险参数估计值准确性的影响。
验证样本数据全面性时,应重点评估样本选取方法与步骤对样本数据代表性的影响,评估样本数据反映本银行信用风险暴露特征、信贷政策及外部经营环境的能力。
验证样本数据准确性时,验证主体应审核数据清洗方法与过程对数据准确性的影响,并全面校验违约客户和违约债项的标识情况。对于需采用抽样方法验证准确性的风险暴露,应分析抽样方法的代表性。
审核模型开发团队对样本数据集主要缺陷的理解和处理方法,评估上述处理对模型开发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