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2009年) 第三章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验证 第二节 对数据的验证 第五十六条 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2009年) 第五十六条 第三章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验证 第二节 对数据的验证 第五十六条 验证主体进行投产后全面验证时,应定期对评级体系所使用数据和会计数据进行对账,评估数据一致性程度。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