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 第一百五十六条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第三类商业银行,除本办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的监管措施外,银监会还可以采取下列监管措施:

限制商业银行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限制商业银行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激励。

限制商业银行进行股权投资或回购资本工具。

限制商业银行重要资本性支出。

要求商业银行控制风险资产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