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 第一百四十一条
第一百四十一条 银监会建立资本监管工作机制,履行以下职责:
评估银行业面临的重大系统性风险,提出针对特定资产组合的第二支柱资本要求的建议。
制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总体规划,协调和督促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的实施。
审议并决定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资本要求。
受理商业银行就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结果提出的申辩,确保监督检查过程以及评价结果的公正和准确。
评估银行业面临的重大系统性风险,提出针对特定资产组合的第二支柱资本要求的建议。
制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总体规划,协调和督促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的实施。
审议并决定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资本要求。
受理商业银行就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结果提出的申辩,确保监督检查过程以及评价结果的公正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