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六章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第二节 标准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百二十一条 第六章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第二节 标准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采用标准法,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验收通过后,可采用自身损失数据自行计算内部损失乘数;未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验收通过的,应采用本办法附件18中给定的内部损失乘数。 第一百二十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