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2009年) 第三章 商业银行风险评估标准 第四节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2009年) 第四节 第三章 商业银行风险评估标准 第四节 其他风险的评估 第六十二条 集中度风险是单个风险暴露或风险暴露组合可能给银行带来重大损失或导致银行风险轮廓发生实质性变化的风险。 第六十三条 存在集中度风险的情形包括: 第六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有效识别各类集中度风险,并清楚地理解不同业务条线的类似暴露所导致的整体集中度风险。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各类风险之间的关联产生的集中度风险。 第六十五条 商业银行应当采用多种技术手段并从多个角度充分识别、计量和管理自身面临的主要集中度风险。 第六十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全面的集中度风险管理框架,银行的集中度风险管理框架应当至少包括: 第六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自身集中度风险的评估结果,配置相应的资本以有效抵御集中度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 第六十八条 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要素变动导致银行账户整体收益和经济价值遭受或有损失的风险。 第六十九条 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框架至少应当包括: 第七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对银行账户利率风险配置相应的资本,有效覆盖包括重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风险在内的各类银行账户利率风险。 第七十一条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 第七十二条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第七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审慎原则定期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充分考虑各类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内在关联性,深入分析假设情景对其他流动性风险要素的影响及其反作用。商业银行应当根据… 第七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充分评估流动性风险对资本状况的影响,配置适当的资本以有效抵御流动性风险。 第七十五条 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 第七十六条 商业银行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第七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定期进行声誉风险的情景分析,评估重大声誉风险事件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后果,并根据情景分析结果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开展演练。 第七十八条 对于已经识别的声誉风险,商业银行应当准确计量可能提供的支持或在不利市场条件下可能面临的损失,并尽可能准确计量声誉风险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的… 第七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充分考虑声誉风险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其他风险对资本水平的影响,并视情况配置相应的资本。 第八十条 战略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策略不适当或外部经营环境变化而导致的风险。 第八十一条 商业银行的战略风险管理框架应当包括以下要素: 第八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充分评估战略风险可能给银行带来的损失及其对资本水平的影响,并视情况对战略风险配置资本。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