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贷款风险管理系统,在风险识别、计量和数据信息等方面为贷款损失准备管理提供有效支持。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