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2022年) 第四章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2022年) 第四章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监管规定以及委托协议的约定等对表外业务情况进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表外业务的规模、结构、风险状况等。 第三十五条 表外业务信息披露包括定期信息披露和临时信息披露。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信息披露应当采用本行官方网站发布、营业网点发布等途径。 第三十七条 对于应当由表外业务合作机构披露的信息,商业银行应当加强与合作机构沟通,及时掌握其拟披露信息的内容。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