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2010年) 第四章 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2010年) 第四章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组织架构。 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制订科学、合理、与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作为绩效薪酬发放的依据。商业银行绩效考核指标应包括经济效益指标、风险成本控制指标和社会责任… 第二十条 本指引第十九条所列风险成本控制指标对绩效薪酬的约束参照如下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有效薪酬监督机制,不得为员工或允许员工对递延兑现部分的薪酬购买薪酬保险、责任险等避险措施降低薪酬与风险的关联性。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董事会应每年全面、及时、客观、详实地披露薪酬管理信息,并列为年度报告披露的重要部分。商业银行的薪酬信息披露情况应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备…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