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2010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本指引第十九条所列风险成本控制指标对绩效薪酬的约束参照如下标准执行:
有一项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当年全行人均绩效薪酬不得超过上年水平。
有两项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当年全行人均绩效薪酬在上年基础上实行下浮,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下浮幅度应明显高于平均下浮幅度。
有三项及以上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除当年全行人均绩效薪酬参照第(二)款调整外,下一年度全行基本薪酬总额不得调增。
有一项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当年全行人均绩效薪酬不得超过上年水平。
有两项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当年全行人均绩效薪酬在上年基础上实行下浮,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下浮幅度应明显高于平均下浮幅度。
有三项及以上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除当年全行人均绩效薪酬参照第(二)款调整外,下一年度全行基本薪酬总额不得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