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二条 对于资产规模首次达到2000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在首次达到的当月仍可适用原监管指标;自次月起,无论资产规模是否继续保持在2000亿元人民币以上,均应当适用针对资产规模不小于2000亿元的商业银行的监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