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章 次级债券的发行 第十五条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2004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次级债券的发行 第十五条 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应聘请证券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证券信用评级机构对评级的客观、公正和及时性承担责任。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