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2004年) 第五章 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管理 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2004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管理 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将经贷款审核人员确认后的所有相关信息以风险评估报告的形式记录存档。上述相关信息包括个人信息的确认、银行对申请人偿还能力、偿还意愿的风险审核及对抵押品的评估情况(具体内容参见附件2)。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