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2004年) 第五章 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管理 第三十条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2004年) 第三十条 第五章 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管理 第三十条 商业银行的贷款经办人员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初审同意后,应由贷款审核人员对借款人提交文件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进行复审。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