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2006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授信审查人员应对客户经营状况、资信情况、抵(质)押物或保证情况及其他非财务信息等进行分析评价,审查或验证授信金额、授信期限和授信用途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