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申请及验收规定(2024年) 第七章 商业银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申请及验收规定(2024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监管原则,受理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或操作风险标准法中采用自身损失数据自行计算内部损失乘数实施申请事项并开展… 第四十六条 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参照执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商业银行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监管暂行细则》(银监办发〔2012〕254号)同时废止。 附件: 商业银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收材料清单(略,详情请登录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