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申请及验收规定(2024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商业银行经整改,认为符合监管要求的,自主向监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监管部门认为商业银行对实施有实质性影响的核心项目整改未完成的,可不受理其验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