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申请及验收规定(2024年) 第四章 评估及验收流程 第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申请及验收规定(2024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评估及验收流程 第二十三条 监管部门可组建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监管验收团队。验收团队成员主要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内部产生,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监管经验,熟悉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相关监管要求,公平公正、勤勉尽责。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引入外部专家,对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验收和监管提供专业意见。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