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章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章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中国银监会按照本办法对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商业银行违反本办法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由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其行为严重危及商业银行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可根… 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发放委托贷款后,应严格按照相关监管统计制度要求,准确报送委托贷款明细信息。 第三十条 商业银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未及时、准确向监管部门报送委托贷款业务信息的,由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可根据《中华人…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