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 第二章 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 第三节 个人养老金产品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 第三十六条 第二章 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 第三节 个人养老金产品 第三十六条 资金账户开户行可开办个人养老金咨询业务,为参加人提供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咨询服务。个人养老金咨询业务所涉及的产品标的,应当为金融监管机构确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涉及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产品的,还应当符合证监会有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