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2013年) 第三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节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十六条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2013年) 第六十六条 第三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节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审慎、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本行的商业机会,不得接受与本行交易有关的利益。 第六十五条 目录 第六十七条